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青少年宫合唱云征集展播交流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的价值导向,学习宣传贯彻第九次全国少代会精神,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继续举办“第四届全国青少年宫合唱云征集展播交流活动”。该活动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依托合唱这一富有感染力的艺术形式,让青少年在旋律与歌声中表达爱国情感,引导他们听党话、跟党走,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全方位呈现新时代少先队员的昂扬风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国复兴有我 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展播平台:央视频 云听
三、活动安排
视频征集:2025年9月至12月
视频展播:2026年1月至2月
活动交流:(具体详情另行通知)
2025年10月 主题合唱会
2026年2月 2026新春合唱音乐会
公益捐赠:2025年9月至11月提交申请
四、活动组织
1.组织发动。各参与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青少年合唱展演活动,组织合唱团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合唱创作、排练、录制;合唱曲目要符合主题范围并适合少年儿童歌唱的歌曲,鼓励自编原创作品。
2.征集展播。参与单位按照活动要求在线完成注册,上传合唱作品;征集作品将在央视频展播,同时在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微信公众号转发推广。
3. 交流展示。适时开展优秀合唱作品云直播新春音乐会,或举办主题合唱会、新春合唱音乐会等交流活动。
五、合唱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
以“强国复兴有我 争当新时代好少年”为主题,歌唱爱祖国、心向党、爱学习、爱科学、爱劳动、爱艺术、爱自然、爱生命、爱运动等内容,引导少年儿童立志向、修品行、练本领,展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2.伴奏形式
伴奏形式为钢琴、其它器乐(如:少量地域民族特色乐器)或无伴奏形式、midi伴奏。
3.参展作品
自选1至2首合唱作品(总时长10分钟以内),对于已出版的曲谱,应使用正版曲谱或者有授权的曲谱,不得使用未经授权、无版权或盗版曲谱。否则,由此而出现的法律责任由各演唱单位自负。
六、合唱组别设置
1.组别及年龄
童声及少年合唱组(6-14岁)
青年合唱组(15-25岁)
教师合唱组(26-55岁)
2.规模及人数
小合唱(16-25人)
大合唱(不超过60人)
阿卡贝拉人声组合(不少于6人,不限年龄)
七、参与方式
1.本次系列活动是公益活动,均以各少年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小学校、培训机构等为单位组织报名参加。
2.参与单位通过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完成注册,并按照活动说明完成线上相关内容和作品提交(具体详见小程序作品征集要求)。
3.展播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4.荣誉鼓励:主办单位将为展播作品的合唱团颁发电子荣誉证书,为所有参与活动的青少年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5.音乐及视频版权:提交作品涉及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须事先征得其本人书面同意,不擅自剪辑他人有知识产权的视频,不擅自歌唱有版权争议的作品。
6.展播作品使用权:主办方享有展播作品及其相关图像影音等资料的使用权,可制作短视频、设计制作宣传品、印制光盘等均用于宣传推广行业艺术教育成果,不做商业用途,不需要向作品版权方支付费用。
7.公益捐赠:由北京库客音乐股份有限公司赞助10台智能钢琴(附件1《智能钢琴介绍》)拟捐赠于有需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用于开设声乐班,组建合唱团等教学使用。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并盖章后发邮箱:zggxhdb@163.com,申请日期截止时间:11月30日。按申请单位先后排序捐赠,捐赠完即止。
八、有关声明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单位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单位收费。
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方式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活动部
联系人:
张老师 13691139013(微信同号)
刘老师 13581771349(微信同号)
供稿:宫协活动部 编辑:田 洋
校对:周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