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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工作】关于“合作运营”的工作提示
2025-12-0258


关于“合作运营”的工作提示


近年来,部分青少年宫在探索新的合作模式与运营方式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与纠纷,并就此向协会秘书处咨询政策解释与处理意见。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青少年宫是党和政府投资兴建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专属场所,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公益性、普惠性发展方向。在开展合作运营等模式时,应秉持审慎原则,严格做好前期评估与过程管理:

一、合作前应进行全面调查,重点核查合作方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经营资质、过往运营案例及行业声誉,特别关注其经营状况与资金实力,客观评估其现金流状况、履约能力与持续运营能力。

二、若确定合作,须切实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教育培训内容及宣传推广文案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学费收取规范、资金安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与学员安全。

三、青少年宫作为委托方,应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识别和防控合作可能带来的各类风险,完善过程管理制度。要特别防范因合作方运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引发的纠纷与社会不良影响,切实维护青少年宫的品牌形象与公益属性。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2025年12月1日



 

供稿:宫协视听媒介部
辑:田   洋 

校对:周   淼

校审:陈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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