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宫美育工作者合唱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2025-01-1616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国青少年宫协会通过去年组织全国青少年宫合唱指挥专业教师培训交流,探索一条以融课程教学、基本功展示、社团建设与管理等于一体的思政美育育人新路径。2025年将继续举办全国青少年宫美育工作者合唱专题研修班,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涵养美育情怀,提高专业素质能力,指导艺术社团高水平建设和发展,促进各会员单位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学术支持: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李刚教授合唱指挥美育名师工作室时间:2025年4月7日(周一)至4月11日(周五)美育教育、歌唱与合唱艺术、合唱指挥人才培养、合唱社团建设和管理全国各级各类青少年宫、中小学校等校内外美育工作者、音乐教师(包括声乐、钢琴以及合唱团管理者和指挥老师);各艺术培训机构、音乐教育工作室的音乐教师。
备注:培训课时共计32课时,具体日程安排以报到日领取的研修手册为准。1.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把本期研修班作为美育工作者、音乐教师专业能力技巧提升、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落实美育浸润行动文件的重要举措,提高思想认识,重视本次学习。2.人员报名。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3月31日17:00前将《报名表》《发票信息表》(详见附件1、2)发送至邮箱zggxhdb@163.com。3.培训要求。研修班期间学员须遵守《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严禁从事与培训无关的活动。5.相关费用。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5天4晚共计275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实践活动费等),往返交通费自理。6.缴费方式。请各单位于4月3日前将培训费汇款至指定账户,汇款请注明“美育师资研修+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字样,方便核对。7.发票信息。开具“培训费”增值税普通(专用)电子发票,统一在培训结束后发放。发票一经开出无特殊情况不予更换。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张老师13691139013(微信同号) 柳州市青少年宫:周老师13517723588(微信同号)校审:陈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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